樟树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简称:“樟树市物协会”。英文名称:ZHANGSHU CITY PROPERTY MANAGEMENT ASSOCIATION,缩写:ZHSHCPMA。樟树市物业管理协会于2020年8月7日举行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会上通过了《樟树市物业管理协会章程》,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副秘书长,会议宣告樟树市物业管理协会成立。本协会是由樟树市范围内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及有关专业人士依照法规和政策自愿组成的自律性、地方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樟树市物业管理协会是以物业管理企业为主体,相关企业参加,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自愿组成的全国行业性的自律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现有会员50余个。
樟树市物业管理协会的主要职能包括:
(一)在政府主管部门领导下,宣传政府关于本行业的政策、法令。协助政府制订本行业政策和规划,推行行业管理,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行业的建议和要求,在政府与企业之间起桥梁纽带作用;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制定本行业的道德规范、自律准则和管理标准;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开展人员培训、物业管理项目创优达标考评和相关旨在促进行业发展的评选活动等工作。
(二)在政府主管部门指导下,宣传行业,宣传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开展与媒体的联系与合作,为行业健康规范发展提供正确的舆论导向。
(三)了解掌握樟树市物业管理市场的基本情况,开展行业调查研究,对行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的办法。
(四)为会员单位的管理和发展提供服务,收集发布行业信息,编辑出版行业报刊、文献和有关资料;开展咨询服务;举办专业培训;组织、指导物业管理方面科研及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工作。
(五)推动行业内外联合,加强与外地物业管理同行的合作,组织研讨会,促进学术技术交流。
(六)调节行业内部纠纷,制定推行行业规范与行业标准,引导会员单位积极参与市场竞争,为会员单位提供经济信息、法律、培训等咨询服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七)加强自律监管,提高行业自律水平,协助政府主管部门搞好行业诚信档案制度建设,加强行业诚信管理。
(八)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